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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处理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 2017-09-29 阅读人数: 1004


1.预处理室安全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。对进入预处理室的实验技术人员进行各种危险品的性质、使用要求及各种仪器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及有关中毒、受伤急救措施、个人防护的培训。

2.预处理室内不准抽烟,不准随地吐痰,不准乱丢纸屑杂物。

3.进入预处理室工作前需向预处理室负责人说明工作内容,并在预处理室工作记录本上做好记录。

4.预处理过程中必须保持桌面和地板的清洁和整齐,与正在进行实验无关的药品、仪器和杂物不要放在操作台面上。工作结束后,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,及时处理空试剂瓶等试剂耗材,保持工作台整洁。

5.预处理室严禁放置私人物品,保持室内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

6.室负责人每日上班后、下班前检查水、电、门、窗,确保安全。发现隐患,及时报告。

7.预处理室产生的工作废液,应妥善处理。属剧毒或强致癌物质的,必须与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取得联系并统一处理,其他废液 ( 如:强酸或强碱废液 ) 应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8.剧毒、易燃、易爆、及毒性较大的实验须二人在场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