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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样须知
发布日期: 2015-06-02 阅读人数: 900


1.送样前请务必与综合办公室预约时间,按时送样。

2.送检的样品应满足分析测试要求,若需中心制样,则依制样难度,酌情收费。

3.送检样品中如有贵重样品、有毒或有放射性的危险样品,或是易变质和损坏的样品,有磁性的样品和易磁化的样品需在申请表中说明,并注明保管条件。

4.检测结果按照中心规定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,若是成分复杂的样品,检测时间将适当延长。

5.检测收费详见中心收费标准。

6.中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,保护用户专利权、技术秘密、商业秘密等不受侵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