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管理规定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  规章制度  中心管理规定
核磁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发布日期: 2017-09-29 阅读人数: 856


1.核磁室安全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。要求机组人员建立核磁档案由中心专人统一管理。

2.了解核磁技术的原理及其应用的多学科背景知识,不断跟踪学习核磁技术的最新发展,积极开发应用仪器在不同学科的应用,使其在相关科研工作中尽可能发挥最大作用。

3.熟悉仪器的原理、构造及各部分的功能,严格遵守仪器部件的开关顺序;关注仪器各部件有无异常,包括液氮和液氦出口是否有结冰现象。

4.制定核磁设备操作规程,对进入核磁室的实验技术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,认真做好设备仪器的使用、维护、维修记录。

5. 熟练掌握仪器的软件系统,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故障,特别是样品管在仪器探头内断裂造成重大仪器故障(此种情况属人为事故,所属课题组须承担维修费用)。

6. 认真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及维护、维修记录,定期对灵敏度、线形等仪器指标进行校验和标定,并做好仪器档案记录。

7.定期补加液氦、液氮以维持稳定的超强磁场。根据仪器的液氦容积测定数据,约4个月加一次液氦;液氮最佳间隔为一星期。

8.保持空压机房洁净干燥,定期排除空压机内积水,特别注意进气管路中是否有积水;保持核磁设备间干净整洁。